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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1-15当前位置: 首页 >> 再生水利用 >> 城镇污水回用 >> 环境利用

再生水景观和娱乐利用的水质要求

在娱乐和景观环境用水中,随再生水的用途以及人体接触水体的程度不同,对水质的要求也有较大差异。需要关注的水质要求包括色、嗅、浊度/悬浮颗粒物、营养物质、余氯、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有机物、重金属等方面。
    1. 色、嗅和浊度/悬浮颗粒物
    娱乐和景观水体是起观赏、娱乐的作用,因此再生水回用到这些用途时需关注其感官效果。与再生水感官效果有关的水质指标包括色度、嗅味和浊度/悬浮颗粒物等。
    2. 营养元素
    再生水还需要考虑营养物质的去除,否则,就有可能出现藻华、恶臭、不快感觉、富营养化等问题。
    3. 余氯
    水体中的余氯对水生动植物有害,因此在回用前须脱除余氯。
    4. 病原微生物、重金属和有毒有害有机物
    若再生水回用于娱乐水体(划船、钓鱼)或瀑布、喷泉等水景、河道等时,应控制病原微生物、重金属和有毒有机污染物,防止污染物在鱼体内积累,降低污染物经呼吸吸入、皮肤接触、摄入鱼等途径危害人体健康。如果再生水回用于非限制性娱乐水体时,如游泳等,允许人体全身接触水体,这类水必须要达到微生物学安全、无色、对皮肤、眼睛无刺激等要求。即使人无意或偶然摄入一定限量的水,也不应该造成不良后果。这类再生水必须要经过三级处理和充分的消毒处理后,保证水体中不含病原微生物,对其他化学污染物的要求也较高。如再生水回用于不允许公众接触的观赏性水体等时,对水质的要求相应降低。

来源:《再生水水质安全评价与保障原理》,胡洪营、吴乾元、黄晶晶、赵欣等 著,科学出版社,2011.4

关键词:再生水,污水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工艺,回用,水循环,供水,水质标准,风险控制,水质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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