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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1-31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内政策法规

《全面建设节水型高校行动方案(2023—2028年)》印发


高校是知识传播、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的主阵地,是城市公共用水大户,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近日,教育部、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全面建设节水型高校行动方案(2023—2028年)》,全面启动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

开展节水型高校建设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发挥高校立德树人作用,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意识,营造全社会节水、惜水、护水的良好氛围。《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节水型高校建成比例达到70%,其中黄河流域节水型高校建成比例达到100%,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洗浴、直饮水计量控制系统实现全覆盖。到2028年底,节水型高校建成比例达到100%,校园景观、绿化等广泛使用非常规水源,遴选一批高校水效领跑者,示范引领全社会节约用水。

为确保实现任务目标,《行动方案》提出加强节水教育、强化节水管理、严格考核评估三方面重点工作。一是以宣传教育为重点,将节水融入德育教育内容,广泛开展高校节水实践和公益宣传等活动,强化节水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二是以节水管理为抓手,严格计划用水和定额约束,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对漏损严重的老旧管网及设备实施改造,加大智慧用水监管平台建设应用。三是以考核评估为驱动,建立教育、水利、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会商机制,构建评价体系、完善奖惩制度,压实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节水主责,统筹落实学校各部门节水责任。

下一步,全国节水办将充分发挥节水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作用,会同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司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强化节水投入保障,鼓励高校采用合同节水管理,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力量进行节水改造及运维管理,及时提炼节水型高校建设经验做法,讲好高校节水故事,引领社会节水风尚。



教育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建设节水型高校行动方案(2023—2028年)》的通知



教发厅〔202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水利(水务)厅(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水利部、国管局研究制定了《全面建设节水型高校行动方案(2023—2028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全面建设节水型高校行动方案
(2023—2028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和带动全社会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节约用水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基础建设为抓手,以科技赋能为驱动,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全面建设节水型高校,发挥高校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推进,重点突破。通盘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聚焦短板和弱项,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推进节水设施建设,解决用水粗放问题,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二)创新机制,科技赋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支持合同节水管理,强化节水科技创新,推广成熟适用节水技术,推进用水监管平台建设及应用。

(三)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加强党和政府对高校节水工作的领导,建立教育、水利、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会商机制,压实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节水主责,统筹落实学校各部门节水责任。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底,各地要结合实际完善高校节水工作机制,建立用水统计台账,严格计划用水管理,超定额、超计划等用水问题基本得到整治;一级和次级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校园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学校智慧用水监管平台运行覆盖率达60%,洗浴、饮用水控系统覆盖率达100%,鼓励校园景观、绿化等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节水型高校建成比例达到70%,其中黄河流域高校全面建成节水型高校。

到2028年底,高校节水工作机制更加健全,超定额、超计划用水问题基本消除;校园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以内;学校智慧用水监管平台运行覆盖率达80%,校园景观、绿化等广泛使用非常规水源;全面建成节水型高校,遴选一批高校水效领跑者,示范引领全社会节约用水。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节水教育

1.提升节水意识。加强节水文化建设,将节水融入德育教育内容,注重实际指导作用,让学生多角度掌握节水知识和能力。通过张贴标志、设置标语(专栏)、知识科普、主题演讲、答题竞赛、短视频大赛、公益活动等形式,加强节水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培育师生节水意识,普及节水知识。

2.加强节水实践。加强高校节水学生社团建设,切实将节水学生社团建设成为繁荣校园节水文化、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阵地。组织师生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实践活动,强化节水行为。

3.强化节水创新。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科研资源,加强高校节水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加强节水技术创新,搭建节水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用结合。

(二)强化节水管理

1.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地各校实际,商教育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动态修订完善高校用水定额,强化高校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适时开展用水效率对标达标工作,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高校,实行加价收费,督促指导限期整改。

2.推动用水精细化管理。各省级水利、教育、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高校制定、实施节水计划,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加大国产化网络设备及智慧用水监管平台建设应用,规范用水统计,完善用水信息台账,推广应用洗浴、饮用水控系统,实现智慧化、精细化管理。

3.实施节水改造。各高校要应用国家成熟适用的节水技术和产品,对漏损严重的老旧管网及设备进行改造,实现节水器具普及率100%,加强对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和洗漱水、直饮水废水、空调冷凝水等收集利用。

(三)严格考核评估

1.建立评价体系。各省级水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节水型高校建设进度,健全评价机制,细化评价标准,组织开展节水型高校评估、验收。

2.完善奖惩制度。积极发挥部、省用水协调机制作用,探索将高校节水工作及节水型高校建设纳入高校综合绩效考核评估,对已建成的节水型高校给予表彰奖励和项目、资金等支持,对先进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管理混乱、浪费严重的高校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学校进行约谈、处罚。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会同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跟踪督导。各省级有关部门具体指导本区域内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建立专家团队,搭建交流学习平台,促进工作开展。各高校是节水型高校建设的主体,要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健全节水机构,加强专业人员配备,推进宣传部门、学工部门、团学组织等主动参与节水工作,提升节水育人工作成效。

(二)加大资金支持。教育部会同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强化高校节水投入保障,鼓励各地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对高校节约用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鼓励高校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力量,采用合同节水管理实施节水改造及长期运维管理工作。

(三)注重典型宣传。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推广节水型高校建设的先进经验,对节水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且可复制、可推广的节水案例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全面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和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讲好高校节水故事,引领社会节水风尚。

来源:全国节水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