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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1-15当前位置: 首页 >> 再生水利用 >> 城镇污水回用 >> 市政利用

再生水应用于城市绿化的注意事项

污水中含有无机盐、有毒有害有机物、重金属、营养物质、悬浮物等污染物。若其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便用于城市绿化,对绿地植物、喷洒系统、土壤等将造成潜在影响。因此,再生水用于城市绿化时需要注意以下事宜:
一、对绿地植物的损害
    再生水对草坪、林木生长的影响是园林工作者关注的焦点。现有研究表明,二级处理出水或三级处理出水的使用对黑麦草、高羊茅等植物产量影响不显著。但是若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过高浓度的污染物对绿地植物的毒害亦不容忽视。高浓度的余氯对草坪草等绿地植物有急性毒性,高浓度的钠离子可使部分植物的叶片焦边、黄化。
二、堵塞喷洒系统
    再生水长期灌溉时,水中悬浮物将在喷洒系统中淤积,此外由于再生水中含盐量和营养物质含量较高,易形成水垢和微生物膜,亦可堵塞喷洒系统。
三、无机盐在土壤中积累
    若高含盐量的污水未经处理用于城市绿化时,高浓度的Na+、Cl、NO3-、SO42-等无机盐离子在土壤中蓄积,并导致土壤的电导率、钠吸收率等用于评价土壤盐碱化的指标上升。
    使用过程中要根据城市杂用水的用途选择相应的水质标准。在美国,再生水的城市绿化分为非限制性利用和限制性利用,非限制性利用是指灌溉公众可进入的区域(如公园、操场、校园、居民区等)。限制性利用是指灌溉限制公众进入的区域,包括高尔夫球场、墓地、高速公路中线绿化带等。通常非限制性利用的水质要求高于限制性利用。

来源:《再生水水质安全评价与保障原理》,胡洪营、吴乾元、黄晶晶、赵欣等 著,科学出版社,2011.4

关键词:再生水,污水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工艺,回用,水循环,供水,水质标准,风险控制,水质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