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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1-14当前位置: 首页 >> 再生水知识 >> 水资源与水安全

水价难以体现资源稀缺程度 北京每吨水亏损1.49元

3月18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方网站发布价格听证会公告,表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近期召开本市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北京市发改委日前还表示,今年内将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年内将会出台阶梯水价的具体方案。
  “水价具体涨多少,我们正在进行政策研究。原则上说,将按照国家发改委几级档次上涨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合理确定级差。”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赵磊介绍说。
  北京是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特大型城市。2000年时,北京的人均水资源量还是300立方米,现在已经降至100立方米左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20,远低于国际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下限。
        早在2001年国务院批复水价改革目标时提出,到2005年北京市平均水价要达到每立方米6元。但是目前,北京平均水价为每立方米4.97元,仍然未达到国家对北京市水价提出的2005年应达到的水平,可是北京市水资源需求较2005已出现更大缺口。而且由于北京市水价长期较低,社会资本缺乏合理回报机制,供排水设施建设速度与发展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据了解,北京市目前水价包括了自来水水费、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3项。而每一项的现行收费标准,都因为价格水平过低,不利于社会资本的进入和行业服务效率的提升,也不利于推进市场化改革。
  从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网上公开的2010年至2012年的企业成本,2012年的售水单位成本为3.19元/立方米,且近3年来,售水成本呈现递增趋势。按照北京市现行居民水价,不把政府补贴计算在内,企业售一立方米水亏损1.49元。
  据介绍,今后北京水价将分为3类: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包括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行政事业)和特殊行业用水(主要是高耗水行业),从而实现同类用户同水同价,促进公平负担。
  在实行居民阶梯水价的同时,按照价格保障供排水适度投资回报、能够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适度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思路,适当提高非居民用户水价。非居民用户包括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业和行政事业等。按照《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全市非居民用户用水继续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超出用水定额20%以内的部分,按照水价的一倍标准加收;超出用水定额20%至40%的部分,按照水价的两倍标准加收;超出用水定额4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价的3倍标准加收。
  国家和北京等文件明确提出,要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发展。为进一步发挥价格导向作用,抑制高耗水行业发展,将大幅度提高特殊行业用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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