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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1-15当前位置: 首页 >> 再生水利用 >> 城镇污水回用 >> 农、林、牧、渔业利用

再生水在农业灌溉中的应用


农业灌溉对于淡水的需求量大。在我国,农业用水占中国总用水量的6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9)。北京市2009年农业用水为12.0亿m3,占全市总用水量的34%。从全球看,灌溉用水量超过了其他用途的所有用水量,大约占总用水量的75%。在美国,农业灌溉用淡水量占其淡水总用量的41%(Solley et al., 1998)
    由于农业灌溉的需水量大,农业灌溉成为再生水的重要利用途径。在北京,北京排水集团中水公司2008年向北京农灌用户供再生水5200万m3,占其再生水供水量的27%(如图1所示)。在澳大利亚,2000年再生水占其再生水总产量的83%



北京排水集团中水公司供应的再生水各用途用水量比例数据来源:周军等,2009
     再生水农业灌溉的前身是污灌。污灌是将未处理或简单处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灌溉农田的一种形式。近年来,随着污水排放标准、再生水农业利用标准的出台,北京等地开始采用再生水替代未经处理的污水灌溉农田。目前,北京市再生水农田灌溉区主要包括大兴南红门灌区、通州新河灌区及房山、延庆灌区等。其中南红门灌区主要引用小红门和黄村污水厂的二级、三级处理出水,灌溉规模达3.5×105 m3/d

 

来源:《再生水水质安全评价与保障原理》,胡洪营、吴乾元、黄晶晶、赵欣等 著,科学出版社,2011.4

关键词:再生水,污水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工艺,回用,水循环,供水,水质标准,风险控制,水质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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