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水体进行黑臭评价,确定水体黑臭是否存在,也就是确定水色是否呈现黑色或是否发出恶臭等异味,但这是定性的指标,在黑臭水体的治理中,定性指标需要转化为定量指标来评价黑臭水体的治理效果。
(1)表观评价指标
通过比色法测定水体的色度,确定水体的发黑程度;通过嗅阈值法对水中臭味进行检测,确定水体的恶臭程度。水体表观评价指标是最直观的判断水体黑臭与否的评价指标。
(2)有机污染指标
反映黑臭水体有机污染情况的指标包括:化学耗氧量、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五日生化需氧量、NH3-N等。其中,溶解氧(DO)是水体黑臭的主要控制指标。在对黑臭水体的实际分析和研究中,可通过对上述有机污染指标的综合、分析,确立关系式或模型建立有效可靠的评价方法,如:判别关系式法、有机污染综合评价法、加权分析法、模糊指数法、均值型指数法等。[1, 2]
(3)水体的稳定性评价
黑臭河道的治理不能就黑臭论黑臭。黑臭河道治理后,易发生水体富营养化,需要长期开展水质状态评价,建立治理后的富营养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来确定治理效果是否具有长效性,水体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运行。(1)对水体进行长期有机负荷、氮磷负荷的监测,并能够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水华的爆发;(2)对治理效果的长期评价,如果维持时间较短,需要加大措施力度;(3)利用生物多样性指数法对水质进行评价,进行藻密度及优势种群的判断。
(4)与周边环境的适应性评价
黑臭河道的治理不能就河道论河道,需要与周边环境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来考虑,如:周边环境污染排放的控制,黑臭治理工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等。不仅要考虑有效防止治理后的河道富营养化及再次黑臭的产生和发展,还要有效、系统地实现整个区域水生态系统的结构优化和功能强化,最终实现水系统的长期、稳定、自我运行。
(5) 生物指标
通过生物密度及生物多样性的监测,可以考察水体生物食物链的长度、水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长期健康发展,作为水体是否可以长期稳定的参考指标。同时对治理后的黑臭河道进行生物监测也是及早发现藻类爆发、预防水华发生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 阮仁良, 黄长缨, 苏州河水质黑臭评价方法和标准的探讨, 上海水务 (2002) 32-36.
[2] 余定坤, 典型城市黑臭河道温州市山下河治理前后水环境质量评价研究, 华东师范大学, 2013.